第(3/3)页 尤其是他那下半身如同蜗牛和鼻涕虫一般巨大的足部,能够紧紧吸附住对手的身体,并通过其中的触手咬开并吸取对手的鲜血和记忆。 这也是他们名字的由来。 唯一可惜的就是他现在并不在冥河旁,要不然将敌人拖到冥河中就更为轻松了。 看着李斯的长剑笔直地刺了过来,萨斯姆并没躲闪,反而有些主动的迎了上去。 锋锐的剑尖毫无阻隔的刺破萨斯姆的皮肤,狠狠地穿透他那壮实的肌肉。 鲜红色的血气四溅,幽蓝色的火焰开始蔓延到萨斯姆的伤口之上。 萨斯姆闷哼一声,他没有想到李斯的攻击这么轻易就突破他引以为傲的身躯,尤其是那幽蓝色的火焰,炙烤着他的血肉,给他带来了极大的痛苦。 不过萨斯姆的目的也达到了,为了接近李斯,他可是主动接受了李斯这一剑。 绷紧肌肉紧紧锁住李斯手中的长剑,萨斯姆下身足部猛然向李斯身上缠绕而去。 他曾经可是通过这种方式杀死了数不清的魔鬼和恶魔。 只要被他的足部吸盘缠上,哪怕实力比他更强也无济于事。 看着这突如其来的攻击,李斯并没有意外。 虽然这是他此生第一次面对冥河窃忆魔,但前世的交手经验可不少。 对付你,我可是老手了! 丝毫没有留恋,松开长剑,李斯向后跃起避开萨斯姆的攻击。 在获得刺客职业专长后,他的速度也提升了上来,根本不比同级别猎人和刺客差多少。 萨斯姆有些意外,不过也并没太沮丧,反应过来躲开了他的攻击又能怎样。 丢掉了手中的武器,你该怎么和伟大的萨斯姆大人打? 当萨斯姆感觉自己又行了,准备嘲讽两句的时候,看见李斯又从戒指中取出一把同样的长剑。 李斯看了看身上插着长剑的冥河窃忆魔,咧了咧嘴。 “没事,我的剑很多!” 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