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四章 转运了-《谪仙之我为妖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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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故作不解的说道:“二位大姐是高兴糊涂了吧?你们就是自己的老板,怎么叫我老板呢?”
鱼姐努力的平复了自己的心情,波澜不惊的说道:“苏总的这个协议,不但挽救了幕鱼工作室。
也挽救了我身边的这几个孩子的前途,可我知道这一切,都是苏总是看在老板你的面子上的。”
“有你当这个老板才会有这个协议,没有你当老板,这个协议也是名存实亡的。”
“何况我们说是工作室,实际上只是在横店一个偏僻的街面上的一个小小的门面。”
“我们所有的资产就是我们这几个人,所以,以后是不是还继续叫幕鱼工作室,老板你说的算,我们七个都是你旗下的艺人、经纪人。”
苏玉欣赏的看着鱼姐,鱼姐这个女人不简单,见事极为明白,看的透彻。
她清楚如果没有刘浩南的关系,合作协议就是废纸一张。
鲲鹏娱乐可以每次都去工作室选演员,但合格不合格,可是鲲鹏娱乐决定的。
选了但没选上,合理不?
刘浩南也不再矫情了,鱼姐把话都说透了。
他指着面前的袋子,对鱼姐说道:“鱼姐还是幕鱼工作室的老板同时也是管理者,拥有工作室百分之三十的股份。”
“月薪暂定一万五,有五险一金,其他的待遇,跟别的经纪人公司一样,享受艺人的佣金。”
“花姐明天去原来的公司离职,去给鱼姐当帮手,除了没股份,其他待遇跟鱼姐一样。”
“其他的艺人,工作室包吃住,每人每个月保底五千薪水,但要跟公司签十年合约。”
“这个协议怎么拟订你们都有经验,我就不多话了,按照业内标准就行。”
“这里是五十万现金,作为我注资入股工作室的资金。如果不够,我可以随时继续注资。”
然后转头问艾莎:“你手里有现成的,适合做办公场所的房产吗?”
艾莎郁闷的摇摇头:“写字楼的投资效果一般,我没有投资,但明天就可以有。只要老板告诉我你的要求就行。”
刘浩南刚要说这事就交给艾莎办了,因为她还有一个律师的身份。
这时胡芳菲的声音,适时的在刘浩南的脑海中响起。
“殿下,我们龙冢在东四环有现成的写字楼,就在远洋国际,毗邻四环辅路,交通很方便。”
刘浩南马上改变方案:“这事就让芳菲姐负责,鱼姐,花姐明天跟芳菲姐一起去看看。”
“艾莎作为工作室的法律顾问,先去把执照办了,大家对我的决定还有什么问题吗?”
胡芳菲率先答应。
艾莎答应的晚了一步,有些闷闷不乐,她虽然立志要做一只忠犬,可还是没完全适应节奏。
花姐跟鱼姐对视一眼,都能看出彼此眼中的惊喜。
因为刘浩南给的条件已经出乎她们的意料了。
最主要的是,手下的几个小妹妹的前途稳了。
还能有什么意见呢?她们转运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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