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74 天中义骨-《汉祚高门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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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当时沈勋是如此反驳的:“我与阿弟,是命定的骨肉血亲,纵有日常龃龉,也不损我兄弟共负家业、同心御侮的大义。我与同窗,是朝夕相处的良友,若连少儿争勇的殴戏都不能相望相守,谈什么取信于人,更不要说日后相约共事、托命逐功!”【*#ABC小说网    !!免费阅读】

    这件事,在当时闹出不小的风波,而沈勋这一番话也同样流传甚广。在一些世道贤长看来,或许仅仅只是狡黠小童为求免责而狡辩之词,但听在馆院少流学子们耳中,则是大有振聋发聩之感,更甚至将此当作天然正确的壮义之声,用以指导日常的行为。

    无论世道主流认不认可,但最起码在馆院之间,这番论调更被精简之后,由馆院学子们筹钱刻碑,并在伊阙买了一处小园将之立在此中,将这小园命名为义园,用以彰显他们这些馆院学子们的同窗情谊不可轻侮!

    正因为有了之后这些事迹,那些真正高位的大人物们也渐渐意识到,馆院同窗义气已经是需要正视的人世情谊,眼下还只是初露端倪,未来肯定能给世道带来大的影响。而对于真正唤起这种同窗情谊的沈勋,评价也都高了几分。

    天中义骨沈二郎,在去年碻磝大战之前,于洛阳的名气甚至一度压过沈家另一个二郎、也就是沈勋的父亲沈牧,时誉更是较之乃父好了太多。

    沈勋对此倒没有太过感冒,他只是性喜热闹、又好斗勇,或许还有一种要借这种举动、在家门一众兄弟中得于父母更多关注的意味在其中。

    名气大了,对他而言最大的好处那就是找他助阵干仗的人越来越多了,于是忙碌的身影奔波在洛南伊阙诸多战场上,乐此不疲。这么说吧,整个洛南伊阙,就没有他不敢打的仗。

    沈阿秀心里,其实也颇有几分佩服这位堂兄,尽管他在入学前夕,便得于母亲叮嘱,告诫他决不可跟随沈勋在外斗殴伤人。

    兴男公主有此叮嘱也是正常,毕竟阿秀身份较之沈勋要更加敏感,身为沈氏家门嫡长孙,又是长公主的儿子,哪怕是在不怎么关注出身背景的馆院,也绝对让人不敢无视。学子争勇搏击,只是小事,但阿秀若真敢上场,谁又真的敢去打他?

    不过沈大将军对此倒是看得开,只是告诉阿秀,男儿义气直须战、同流竞勇莫等闲。不独说是这么说,大将军更亲自下令让神都坊给阿秀定制了一柄兵尉杖,让他携带上学,据说用材都是真正的军工材质,裹在棒身的胶皮甚至是雷车弩这种军国重器用材。

    这一柄兵尉杖,沈勋也看到过,哪怕是他这个率先引用兵尉杖的首倡者对此都是垂涎三尺,每次大将军归府都要谗着脸凑上去卖好,也想求同样规格的一根器杖。

    最终沈大将军答复他,若是不能在馆院以甲等结业,这一生都不必想拥有这样一柄器杖,就算私自去打制,哪个工匠敢接,必受严惩!

    所以这位大名鼎鼎的沈二郎,除了斗殴之外,学业上也是须臾不敢放松,这个奔波于洛南各个战场的身影,随身携带课业,打完就写,已经成了龙门一景。

    虽然父亲对自己斗殴事业不独不阻止,还非常鼓励,但阿秀还是很少参与。

    一则的确他的出身强到哪怕不畏权贵的同窗们也不敢小觑,须知他父亲沈大将军乃是馆院学子共同偶像,他们是不太敢撺掇阿秀亲自下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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