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四十章 嚣张狂妄?刑事立案!-《别叫我小兄弟,请叫我原告!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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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不过一般也就是一到三天这样。

    “调解个屁!拘留就拘留!还想让我赔偿和道歉!说句不好听的他在骚扰我女儿影响她挣钱知道吗!!”

    听到会被拘留一到三天。

    纹身男荣山情绪有些激动。

    而且整个人也是一副非常不服气的姿态。

    分明是对方影响他女儿挣钱,他叫对方走,这合情合理。

    结果反倒拘留他来了!

    “???”

    苏凡听到这话,眼中满是问号。

    这是人说的话?

    “挣钱?你知不知道利用孩子乞讨是犯法的?”

    陈警官眸子微微一凝。

    不道歉就算了,居然还这么理直气壮地说苏凡在骚扰他女儿影响他挣钱。

    在警察眼中这狂妄程度基本上就跟,我就杀个人凭什么让我伏法一样,简直狂妄嚣张到了极致。

    “警官,这是我亲生女儿,我让她做点事补贴家用这没问题吧,那我们这种社会底层人总的生存下去不是。”

    纹身男开口狡辩道,女儿的事已经二进宫了。

    但上次他也是这一套说辞,然后警方也就是批评一顿罢了。

    “就算你家里穷,你也不能让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不读书到街头乞讨啊?这里你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有我国的义务教育法,等一下你叫你老婆给你多留一点钱吧,你这个情况我们要另外处理的。”

    只见到此刻的陈海警官开口道。

    刚刚只是一码归一码。

    本来他想等对方的身份证件过来了再处理这个事。

    结果对方现在主动说起这个。

    那他也直接跟对方说明了,这是违法犯罪行为!

    行政拘留期间,一但罪名成立,无缝衔接立案并刑事拘留。

    “警官!这是我的亲生女儿,我让她出来挣点钱合情合理,之前的春北区那边的派出所都没有说要处理我!!”

    听到这一句话,顿时纹身男一副很激动的模样。

    都是一个市,凭什么!

    “哦,也就是说之前你们已经被处理过一次了?批评教育了对吧?”

    陈警官听到这一句话意味深长的看着对方。

    苏凡见到这一幕也不禁在心中冷笑一声。

    倒是自己说出来了。

    对于强迫未成年人乞讨这件事。

    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,抓住第一次大多数情况下是批评教育,恶劣一点就是行政拘留个几天。

    而第二次可就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第二次是坐实的犯罪行为。

    不过早说晚说其实都一样。

    因为身份证拿来实际上系统里也有记录的。

    反正进了这个门,以一个实习律师的判断,对方想出去估计得等挺长时间了。

    因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六中的第17条规定,以暴力、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。

    情节严重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    而根据实际的案例中,情节严重这一块,组织儿童乞讨超过一个月可视为情节严重。

    刚刚小了,已经乞讨了四个月了。

    那这一块其实可以算是一个情节严重。

    不过作为亲爹,也不知道是会从轻发落还是从重处罚。

    反正不管咋样,坐实了乞讨了四个月,三年应该是有的。

    “嗯!之前在春北区那边被带到派出所了一次,反正那边也就是批评教育而已,根本没有像你们这边还要处理我。”

    纹身男荣山理直气壮像是有了什么依据一样对着说道。

    “那一会儿叫你老婆多留点钱吧,估计一时半会出不来了,因为我们将对你以强迫乞讨罪进行立案处理。”

    对于强迫乞讨罪批评过一次再犯第二次这就是绝对的犯罪行为。

    应当进行立案处理。

    这是国家刑法上的规定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啊!这是我女儿,你们凭什么要对我进行立案处理!”

    急了!纹身男荣山彻底急了!

    还是那句话。

    虽然文化不高,但接触得多,他也知道立案处理就是刑事案件。

    是会被判刑的!

    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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