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二十二章 刑部狱史,杀疯了!玩忽职守罪?(第二更求首订!)-《别叫我小兄弟,请叫我原告!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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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???”

    刚刚还露出笑容的三人马上僵硬住了。

    有没有搞错。

    报警了?

    现场的围观者也都懵了。

    给钱后报警?

    这是什么操作?

    “啊这?他居然报警了。”

    末子有些惊讶。

    正常来说不是被讹的时候报警吗。

    他为什么给钱了之后才报警?

    【安啦安啦,刑部狱史的正常操作,末子你想啊,要是没给钱报警,对方完全可以等警察没来就跑了,可要是给了钱之后那就不一样了,对方跑那是要出事的。】

    一名水友对着末子说道。

    很快这一条弹幕就得到了很多个赞。

    确实也是这么一回事。

    没给钱是犯罪未遂,你跑了,数额小也就不管了。

    毕竟群众没有损失。

    但你既然拿了钱,那这就是既遂了。

    群众有了损失,    你这会儿跑警察叔叔能直接给你找上门了。

    所以只能老老实实待在原地。

    “兄弟,    你这就不道德了吧?我们什么时候强迫你了!”

    只见到这个时候,    那位猪八戒瞪着大眼珠子看着苏凡。

    “妈的,    小子你有没有搞错,要你六十块钱你都要报警?”

    米老鼠大个子冷声质问道!

    男人能不能有点气度?

    本来他们想着,对方身边跟着两个妹子,肯定不会为了几十块钱在他们面前据理力争破坏良好形象。

    结果对方确实没据理力争而是直接报警了。

    这操作亮瞎眼!

    “这位美女你好,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刚刚你是在直播吧?”

    然而苏凡没有理会对方。

    而是一个转身径直走向了不远处一个举着手机的妹子。

    “嗯嗯。”

    看到苏凡走了过来,末子有些诧异的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“能先请你先等一会吗?一会儿可能需要你的帮忙,给警察看一下会放。”

    苏凡对着询问道。

    “可是的。”

    末子直接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对于这种强迫他人合影收费的人,她也是十分的讨厌。

    “谢谢。”

    苏凡道了声谢。

    很快正在附近巡逻的两位警察便来到了现场。

    看到居然又是两个老熟人。

    顿时眉头蹙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谁报的警,怎么回事?”

    其中一名警官问道。

    “警官先生我报的警,他们未经同意强行闯入我们的镜头,强迫我们接受他们的服务,并且还收了一百八十块钱。”

    苏凡对着回答道。

    “多收了人家的钱,就老老实实退钱。”

    苏凡展示了付款记录。

    顿时那一名警官看向三人。

    这种小金额的案子,他们一般调解退钱签个字也就算了。

    “妈的!臭小子算你狠!!”

    孙猴子咬牙切齿。

    “二维码拿来!”

    其他两人也都是恶狠狠的看着苏凡。

    妈的,被摆了一道!

    眼下只能先退钱了。

    毕竟小事化了。

    真闹到派出所运气不好又得住三天。

    “警官先生,我不接受调解,并且我要以强迫交易罪报案,希望你们能立案追诉。”

    苏凡开口道。

    “立案?这位同学,虽说这确实是强迫交易,但单凭你一个人是不可能立案的,我的意见是调解让他们把钱推给你这事也就算了。”

    那位警官此时开口道。

    虽然他能理解苏凡的心情。

    想要让犯罪者受到惩罚。

    但这百来块钱确实不能要求立案。

    “噗嗤——”

    三人憋不住笑喷了。

    “兄弟,我们把钱给你,你见好就收,别整这些没用的!”

    猪八戒不屑的嗤笑了一声。

    虽然他平时在网上看的法律条款不多。

    但他也知道立案是刑事才能立案。

    他们这要个百来块钱压根构不成刑事案件好吧。

    更何况他们还打算把这个钱退了,更加构不成。

    而且这警察哪可能百来块钱就给你立案嘛?

    要真这样,警局不忙成狗了?

    毕竟各种鸡毛蒜皮的小事!

    “警官先生,强迫交易罪有六个立案标准,分别是。

    1、造成轻微伤及其他严重后果。

    2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。

    3、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。

    4、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。

    5、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,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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