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四十二章 固定证据-《国民法医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「多次盗窃了,还不打紧。」宋金友哼哼了两声,又道:「20次的盗窃金额要是累计起来,够得到数额巨大了。」

    多次盗窃和入室盗窃,适用同一个法条,包括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都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。

    三年以下听起来好像还过得去,起诉一通,最后的实刑可能就是一年多,不到两年的程度。

    但是,法条里的数额认定,跟普通人的认识是不一样的。

    所谓「数额较大」在盗窃中基本就是几千元。而到了3万元以上,就可以认定是数额较大。

    同一个法条的后半段,数额巨大就是三到十年的判刑了。至于更多的「数额特别巨大」,跟据地区不同,通常指的就是三十万或者四十万以上,而数额特别巨大,是要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

    的。

    等于说,谁要是入室摸别人一块鹦鹉螺,直接就奔着十年往上去了。

    这三个偷羊贼其实也蛮惨的,20多只的羊、狗和鹅,要是都能定下来,应该刚好迈过3万元的坎差不多就是「数额巨大了」;量刑三年起步,很容易就判出四五年的时间。

    孟成标接着交代案情:「他们是经常跑文乡这边的,每次送货到一个村子,都会提前看好位置,到了嘴馋的时候,就接一单来这边的运输,过来送了货,偷了羊,然后就回去煮着吃。」

    「而且,他们还自称不会多偷,他们的原话是不会多拿,只拿自己吃的,属于盗亦有道。」

    「负责偷羊和狗的家伙,以前是养过羊的,所以动作很熟练,年龄和身高体重,都符合脚印......」

    「放风的是个厨师,开车的是出主意的,再一个,他有车。」

    「他们对摄像头都熟的很,每次都找别的路走。」

    孟成标一口气将审讯来的情报都说了出来,接着才小声道:「这个案子,是不是就算是侦破了?」

    「当然,就是侦破了。」江远接着有点好奇的道:「一个人一次偷一只羊正常,三个人偷羊,每次还只偷一只,为什么?多偷两只存着不好吗?或者就做笔大的,以后买羊吃......」

    「他们应该也不是那么缺钱。就是为了吃。」孟成标组织了一下语言,道:「简单来说,三人都是耙耳朵,赚的钱都交给老婆了,打牙祭的钱都没有,所以就自己偷了吃,吃剩下的也不敢拿回去,就第二天第三天接着吃,所以根本不想多偷......」

    「怪不得。」江远瞬间就理解了,余温书也是耙耳朵,没什么稀奇的。

    宋金友也是啧啧有声,接着又笑道:「你们这等于是一口气破了二十个案子,哈哈......其实这么算起来,你们来的人也不算多,有二十多个案子的证据要固定下来......」

    现在起诉案件,口供和物证都是需要的,虽然不是必须要有,但最好要有。

    以宋金友的经验来说,整理20个案子的证据,绝对是超级苦逼的活计。

    就像是做20份课后练习,不是不会做的那种,但做起来依旧要抓耳挠腮,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......
    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