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零六章-《国民法医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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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破命案,就不用给刑警支队省钱了。

    杀人其实是件挺累的事,参考杀死一只100斤重的哈士奇,再要将它吊起来伪装成自杀的样子。

    卫

    生间的环境又密闭,累出一身汗来是很正常的。如果凶手擦汗了,那毛巾上就可能有凶手的DNA。如果凶手任由汗水滴落,那刚才擦拭的许多地面上的水渍,就有可能有凶手的DNA。

    如果凶手直接用水洗,那刚才擦拭的盥洗池里,就有可能有他的DNA。

    DNA的厉害之处就是极其微量,就卫生间这样的环境,除非合理的使用清洁消毒的物品,否则,哪怕多次用水来冲洗,依然可能残留有DNA。

    偏偏凶手为了伪造自杀现场,不能使用非常规的清洁剂,这就有了遗留DNA的可能。

    凶手和警方的不对称作战就是这样子。

    如果凶手选择伪造现场,他就无法消弭证据。如果凶手选择消弭证据,那他就要面对疏漏的风险,以及携带各类清洁物品的麻烦和专业要求。同样,他也要面对疏漏的风险。

    当然,他也可以选择不处理现场,采用最短的接触时间和接触方式。

    但凶手杀人,很多时候,其实都是在宣泄情绪,他们既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宣泄,也就不一定能在杀人的时候保持相当的纪律性。

    另一方面,最短的接触时间和接触方式,一样要面对街面的摄像头,可能的目击证人,以及受害人的反抗。

    就像是江远此前做的513开门戳杀案一样,那已经算是有运气叠加的短时接触案了,但两三层的窗户纸捅破以后,留下的证据依旧不少。

    不过,如果没有江远出现做尸体的死亡时间的鉴定,使得丈夫成为了第一嫌疑人,那现勘们很可能也不会拼命的搜集证据了。

    因为丈夫的DNA肯定是遍布卫生间了,至于有没有其他人的DNA,通常并不会深究。

    谁家还不来俩人,在卫生间里留下一些汗珠呢。刑警支队自己的几名现勘,在客厅和卧室里,继续忙碌着,指望着能采集点别的东西出来。

    命案和别的案子不一样,它通常都是有比较强烈的动机的。

    没有足够的动机,不是反社会性的人格,是不会轻易杀人的。

    而伪造现场的案件,一旦揭开了伪造的面纱内容通常都会变得直白起来。

    就好像最初时间,大家都盯着死者的丈夫一样如果死者不是丈夫所杀,那杀人者与她本人也一定是有强关系的。

    忙碌间,网安大队的技术员也就抵达了。

    跟现勘的勘察箱,或者法医的法医勘察箱类似,做网络的技术员也有自己的勘察箱,其中必备「暴力」获取数据的设备,通常用于对付手机的,其他智能设备,自然也逃不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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