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章 去意-《烧雪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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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欠公孙殊一声“爹爹”。

    以前这些往事俱是浮尘,每每随风飘起,江白昼便拂开它们,不入眼也不入心。

    去公孙府一趟,亲眼见过公孙博的失魂落魄,江白昼忍不住想,他爹当年也这样思念他吗?当时他们一年最多只见几面,一只手数得过来。

    这么深地思念一个人,多少有点可怜。

    把希望寄托于别人身上的人都可怜,而被思念的人很难不感到亏欠,至少江白昼此时忽然感觉到了。

    他有点想逃,本能告诉他,这不是他该承受的,正如龙荧对他的爱,他一番心理斗争后坦然接受了,不愿再多想,心情就平静许多。也如公孙殊、公孙博的爱,江白昼已察觉到,靠近就会被绊住,他们都是被俗世羁绊锁住手脚的人,而他不愿成为其一。

    江白昼性如浮云,身若飞絮,永远不想落地。

    他独爱山川大海,与天地往来,不愿将自己牵挂在某个人身上,人脆弱易朽,叫他紧张不自由。

    既然如此……

    既然如此。

    他想,他应该尽快处理完公孙殊的骨灰,早日离开,不必拖满三个月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龙荧从暗道进入洛山。

    洛山不是山,是一座地下之城,建在洛都的郊外。

    洛山虽有城名,但远无城市的规模,占地充其量只有三分之二个公孙府大小,深则有十余丈,其中建有栈道、云梯及房屋数栋,另有仓库用来储粮。

    这里的建筑样貌颇为原始,注重实用性而无视美观,将节俭发挥到了极致。

    地下黑暗,火把常年燃着。

    人不少,行走其中肆意交谈,气氛十分不错。但要将其视为军队,这些人就不够多了,远远比不了会武营,况且飞光殿在下城区的兵力也不止一个会武营。

    龙荧从暗道出来,出口就是大当家的房间,外人没机会看见他。

    房内已有两人在等待,一个是胡冲山,荒火的三当家,他满面胡须剃了一半,伤势渐愈精神多了。另一个叫宋天庆,是荒火的二当家,年龄比胡冲山长上许多,但比已故的大当家唐春开小,约莫不到五十岁。

    这个年龄在下城区也算是长者了。

    不同于胡冲山的憨厚呆傻,宋天庆生了一张聪明的苦相,像旧时候的读书人,年年科举而不中,郁郁寡欢之余撑着一口不甘的心气,非要得到点什么不可似的,在无力中聚起一股有力,看着更苦了。

    龙荧曾经见过他。

    那时唐春开做“藏针”计划,龙荧是被挑中的人之一,随后秘密培养一年,便是在洛山中。

    但龙荧身份机密,他单方面见过宋天庆,宋天庆没见过他。

    此时由胡冲山引见,龙荧上前去,叫了声“二当家”,开门见山道:“我时间不多,先去祭拜唐老吧。”

    宋天庆道:“也好,我们去大哥的墓前,我先将他遇害的经过与你说上一说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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