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 反向假冒第一案(《商标法》修法前的不算)-《重生之我全都要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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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(注: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39条: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。公开审理的,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、案由和开庭的时间、地点。

    所以这个3天是不能节省的,有法律强制规定的最短期限,周一交换完证据最快周四才能审。这段时间也是为了便于想要旁听的人提前准备,为了社会的监督,不能搞突击审理。)

    起诉1天,应诉3天(含快递时间),证据交换1天,开庭提前通知3天……估计能创造史上最快司法流程纪录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方舟市中院的提前三天通知开庭,果然没有白费。

    周一通知下发的时候,不仅是发给当事人,也是要发布在法院的官网上的、公布后续的审理计划。

    顾辙这个案子,关注到的人还不少,毕竟这是华夏2c电商平台第一案,牵涉到的商标、专利权益纠葛也非常多,很多细节点还很有代表性,都是国内第一次。

    所以无论是法律界的专业人士,还是电商、科技界的大佬,都很关心。

    周四一早,刘庭长和潘筱婷,还有另一位姓汪的审判员、加上书记员秦暖,就开始为这个案子做准备了,这仨审判员都是本案的合议庭成员。

    然而,他们很快就发现,审判工作的准备还是不够充分。

    开庭时间是定在早上9点,一般上午第一庭都是9点,而工作人员8点刚来上班,就发现今天等着旁听民三庭首案的社会人员非常之多。

    03年还没有提前网上预约的系统,不能取号,只能是到现场预约。法院当然要保证所有公民听取公开审判的合法权益,但人太多旁听席实在坐不下,那也是没办法的。

    刘庭长执掌知识产权庭多年,还真没见过这么专业的案子有这么多人关注,他只好临时去请示龚院长。

    一番礼貌地敲门、自陈来意后,刘庭长谦卑地说:“院长,能不能今天给我们民三庭临时借一下院里最大的审判室?今天早上第一台的案子,旁听的人太多了。”

    龚院长是个上了年纪的老者,对这些新兴商业、技术领域的法务也不是很专长,便有些不解:

    “坐不下就坐不下,公开审判肯定是要保证的,但也没规定坐满了还要乱放社会闲杂人员进来的。你们怎么不先做个领号筛选?”

    刘庭长:“筛选了,但是知名企业家、本市重点扶持企业高管、国内法学界知名专家教授……哪怕只把这些人放进来,还是坐不下。

    刚才在旁听申请领号的人里,我已经看到阿狸巴巴总裁马先生及其夫人、淘宝网总经理孙宇先生及其夫人、还有几个重量级高管。

    还有黄易网络科技的丁总裁、魔都的米资企业依视路、合资企业海昌眼镜,好多公司的负责人亲自来旁听了。

    还有北大法学院知识产权系的张副主任,国政知识产权系的郭主任……国内五大法学院的教授就来了三十多个。

    您有所不知,今天这个案子,有可能是2001年我国修订《商标法》后,第一个进入司法实践的‘反向假冒侵权案’,学界都盯着呢。就等着判下来,立刻往教科书上写、填补《商标法》第52条第4款此前在国内一例引用案例都没有的尴尬现状。”

    “这么重要……那就把大审判室给民事三庭用吧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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