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7章 猎奇(一更)-《农门小弃妇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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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果然通透。

    于是两人就结伴走了。

    林清娆本来是想借机一展自己的才华,也好在这群高门嫡女中搭上线,抬抬自己的身份。谁知道才学有限,被连连打击得怀疑人生。满心郁闷之际,瞥见方才叶锦夕坐的位置空空如也,连郑若涵那个狐媚子也不见了。

    她愣了一下,一打听才知道两人出去了。

    林清娆气得想骂人,然后一甩帕子也跟了过去,坚决不让郑若涵那个狐媚子占了先机。

    诗会是露天的,男女之间并未设屏障,虽然隔着一定的距离,但抬头还是能看见。林清娆本来只是看中叶家的财富,才委曲求全想要嫁给叶鸿远的。但她今日见到了叶鸿远。

    他站在一堆世家子弟中间,一袭淡白长袍华贵而低调,眉目温和而俊秀,说不出的丰神俊朗。隔着不长的距离,瞧着更有一份朦胧的神秘感。

    原以为不过就是个平民百姓,靠着妹妹发迹才榜上个世子之名,却不想容貌气度如此之好。

    林清娆看得有些痴,原本的三分不乐意,因此烟消云散,对叶锦夕史无前例的热情。却不想,有人跟她争。

    郑若涵那个小蹄子--

    她气冲冲赶去花园的时候,叶锦夕和郑若涵碰到了‘登徒子’。

    叶锦夕先前对林清娆充满防备之心,不欲深交,一路走过来发现两人倒是很谈得来,撇去郑家联姻的心思,就单纯郑若涵这个人,做朋友还是可以的。

    “叶姑娘不喜欢这样的场合吧?”

    郑若涵眼光很毒,对自己的目的也没多少掩饰,却不会让人觉得厌烦。

    “其实我也不喜欢。”

    她生得妩媚,一颦一笑都华光艳彩,很是引人注目。只是这样的容色,笑起来带三分轻浮,不符合时下的审美。故而在贵族圈儿里,她也不大受贵女们欢迎,大多时候都是独来独往的。她也不在意,朋友什么的,如果不是真心相待,那也就是纸糊的,没准儿还会在你落难的时候背后捅你一刀。反正自己的日子自己过,心里痛快才是最重要的。

    每个人都有私欲,她就想嫁个好夫君,自觉这个要求并不过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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