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3章-《大地产商》


    第(1/3)页

    郑文远、周斌中午才赶到浦江,那时候陈立刚从派出所出来,让人将赵晨、叶南嘉送回学校,他就赶回来大睡一觉,一直到下午三四点钟才起床,起床后也是处理公司的事务。

    即便周俪处理这类的案件并没有特别多的经验,但永宁律师事务所作为国内最为知名的几家大律所之一,永宁律师事务所内部资源丰富,要人有人、要关系有关系,委托给周俪全权处理相关事件,并没有什么令人担心的地方。

    再说,陈立他们昨天夜里也是见义勇为,在那样的场合下陈立不可能选择袖手旁观,真看着赵萝在那种情况下让金载恩拉去酒店,但他们跟赵萝本人并没有什么牵连而事情发展到这一步,警方也正式对灿美公司立案调查了,陈立也就不会让这件事牵扯他太多的精力。

    向秋凝这次在浦江住了好几天,跟浦江分公司这边初步讨论出一个与新潮锐联动合作、介入龙川河北岸开发的方案后,还需要回南华集团总部讨论。她从派出所出来后,跟助理汇合后,也不顾一夜没睡踏实的疲惫,就乘飞机先赶回广城处理公司事务了。

    宁城路186号的别墅交割过户手续,向秋凝完全委托给新潮锐房产旗下的淮海路门店负责代理。

    而至于宁城路186号别野里的房间怎么布置,要更换淘汰哪些家电,添置些什么东西,叶南嘉更有热情些,向秋凝只需要负责拿出两千万购房款,其他事情也不需要她负责她当然也不可能再为昨夜的事情,再滞留在浦江。

    另外,虽然叶南嘉吵着说要在两栋别墅间打开一道门,但这事也得让叶南嘉盯着去办,向秋凝总得要摆出一副拿叶南嘉无可奈何的样子才对,总不能让别人知道是她巴不得要让两边的院子连通起来吧?

    周斌很是后悔这几天被拉回商都参加洛城、颖河两地新潮锐城市广场的筹备会议,没有留在浦江。

    当然他的后悔不是没能及时帮得上忙,而是后悔错过痛打韩国棒子的好戏。

    夜里将钱达、高丰铭他们又拉到宁城路188号,周斌坐在客厅的沙发上,对钱达、陈立两个人都被金载恩保镖打得鼻青脸肿这事,毫无良心的“冷嘲热讽”道:“你们两个人太弱鸡了,都先将那个姓金的棒子给搞废了,还有叶南嘉这个不嫌事大的丫头在旁边助阵,竟然还让人打成这样子唉,要是有我在,到于让你们两个没用的家伙,将脸丢出国门吗?”

    “来、来、来,你有种一个人挑我们两人,看我们能不能把你打得叫娘?”陈立拿起一支雪茄烟,笑着朝周斌身上扔过去。

    他这时候脸都还淤肿着,摸摸就隐隐作痛,下午三点钟起床,都没有去公司,就留在家里处理工作邮件。

    钱达现在他手里负责的事务很多,他没有办法像陈立这样躲着不出门,甚至从派出所出来都没能补一觉,顶着一张被打肿的脸,回公司忙碌了一天,还主持了两个会议,这时候疲惫不堪,叫周斌冷嘲热讽瘫在沙发不理不睬。

    他给自己及陈立安排的司机,都是退伍的特种兵出身,但昨天是帮向秋凝收拾好房子后出门找地方吃晚饭,他们直接从宁城路走到淮海中路,遇到事也压根就没有时间通知人过来救援。

    “这个赵萝真人长什么样子,是不是有电视里看到的一样漂亮?”周斌更关心的是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“那当然,要不然我们这一顿打不是白挨了?”陈立笑道。

    “郑哥,你打电话问问嫂子她们记者招待会开完了没?”周斌催促郑文远给周俪打电话。

    “”郑文远对给周俪打电话这事有些犯忤,笑着跟周斌说道,“开过记者招待会,她们会过来的,你急什么急?还有,等会儿人要是过来了,你小子得收敛一些,不要色眯眯的盯着人家乱看,陈立、钱达他们挨这顿打,也算是好不容易见义勇为一把,你不要将他们好不容易竖起来的良好形象给破坏了!”

    大家正嘻嘻哈哈的说着话,听到院子外有车喇叭声响起,通过监控视频看到周俪从一辆银色奔驰的车窗里探出头来,陈立赶紧打开院门,让她们进来。

    经历两天一夜的折腾,赵萝这一刻已经是疲惫不堪,容颜憔悴,却有另一种令人不胜怜惜的柔弱娇美。

    也许是受到太多的惊吓,也许是跟灿美公司彻底撕破脸后在浦江及娱乐圈内变得无依无靠,也完全不清楚眼前这些人的身份跟背景,出道有三年、见过不少大世面的赵萝,这时候站在门口,却完全不知所措的打量客厅里的众人,不知道要不要走进去,不知道走进去该怎样说些感谢的话才合适,也不知道说过感谢的话后还能再说什么。

    “赵小姐,是不是人有些多,吓着你了?”陈立看到赵萝眼里惊惶失措,心里想赵萝蜕去身上的明星光环后,实际上就是二十岁刚出头的女孩子而已,站起来请她、周俪以及周俪的助理进屋,笑着说道。

    “昨天要不是你们,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,而我上午到派出所看到你们被他们诬陷,都没有勇气说一切,真是”赵萝满脸愧疚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”陈立浑不在意的挥挥手。

    赵萝会屈服于灿美公司的压力,他这点毫不意外,也是因为早就想到这个,才会提前安排肖华去医院盯着,拿到第一手的录音作为证据保存下来。
    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