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一百四十四章 盖棺定论-《承包大明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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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其实作为一个帝王,万历并不糊涂,他非常清楚当下的局势。

    礼教并不是多余的,孔圣人说得也不是废话,这无规矩不成方圆,这是不可少的,只不过不一定非得是儒家。

    他们一手埋葬礼教,那么必然要有新得思想来弥补这个缺失。

    这个新思想就是法家!

    关于这一点,他们帝商组合是早就商量好的,万历其实也非常清楚卫辉府的成功,多半都是依靠法家,而要管理流动性的商人,儒家就显得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,唯有才法家才能管理好。

    而自孔孟以来,儒家的许多经典都是臣与君的对话,这个地方也会出现缺失的,如果补不上,也是不妥得。

    既然要引入法家,必然要将这一部分也给补上去。

    郭淡毕竟也不是职业政客,他并未想得这么深,这个只有帝王自己去考虑,郭淡就只是考虑到怎么维护资本的基本盘,他提倡法家,主要是为了要确保商人的财产不被官员随意侵犯。

    而对于万历而言,他现在是真的觉得商人其实比农民更好管,只要我控制住资源、运输,就可以很好得控制住商人,而农民的话,他们其实更依赖乡绅,皇权不下县,皇帝无法直接去控制他们,导致皇帝必须要依赖乡绅。

    万历已经厌恶这种合作。

    万历决定引入“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”,确定法家的地位。

    其实在这两者之间,万历也是深思熟虑过的,他认为儒家完全就是依照儒家经典,是不需要任何证据的,只要二者有关联,就可以拿来说,关键这解释权不在自己手中,大臣们永远可以拿出正当的理由来阻止他的想法。

    但是法家不同,因为法家是要有明文规定的,可不能张口就来。

    而立法权在帝王手中的。

    他可以制定对帝王有利的律法,其实也都不用特别制定,因为就现有的律法,帝王真不太可能犯法,就算他想,他都没有机会,他主要用来限制官僚集团,利益集团。

    另外。

    他也是一个商人,而且大明最有富有的商人,他如今并非那么倚重国库的税入,他更偏向自己的买卖,而律法是能够确保商人的财产不被侵犯,他这也是给予自己财产双重保护。

    说到底,就还是屁股决定脑袋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虽然如今大势已定,但是还有一个问题没有处理好。

    就是永宁公主。

    关于这个问题,一直都没有给出解释。

    虽然这都已经不足为虑,他们的盟友是百姓,百姓才不会在乎这个,礼教就已经这样,那么谁还质疑永宁公主。

    这有什么不对?

    但是赢就要赢得漂亮。

    决不能留给人诟病的地方。

    李太后突然下旨昭告天下,承认李芳尘就是永宁公主,并且表明这都是她的决定。

    同时也将其中内幕告知天下人。

    起因当然是因为冯保为了几万两,将永宁公主许配给一个短命的商人之子。

    关于这个故事,大家都知道。

    同时李太后也告诉大家,当初永宁公主确实跳河自杀,也是郭淡救了她。

    为了保住女儿的性命,她就决定让永宁公主永远地离开皇宫,希望她能够在外面重新获得新生,原本打算等到永宁安定下来后,她就以永宁公主病逝为由,彻底将此事埋葬于土下。

    不曾想还是被人知晓,而皇帝只是为了维护我,才对此避而不谈的。

    此事看似没有反转,反而是坐实那些谣言,但对于肥宅而言,这是一个巨大的反转。

    之前大家都将火力集中在肥宅身上,肥宅是打死不开口,结果这都是太后的决定。

    这.......!

    万历只是出于孝心,才扛下这一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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